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林地许可(临时占用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5公顷以下,其它林地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山西省林业厅关于明确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等两项审批权限的通知》
申请条件:
1.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2.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办理材料:
1.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2.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3.林地权属证明
4.涉及国有林场等国有林地,签订的补偿协议
5.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占用征用林地申请表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5-2034782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附件: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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